新标准!污泥被列为农用有机肥“禁用”原料!
来源:环境风向标 | 作者:lszkzg2019 | 发布时间: 2021-06-11 | 1004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近期,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【第424号】《有机肥料NY/T 525-2021》等153项标准经专家审定通过,现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。《有机肥料》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,含硅水溶肥料、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、有机水溶肥料通用要求等其他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。特此公告。
新标准中则区分了粉状和颗粒状的水分要求。

3.资源化利用更明确


      新标准中,新增了种子发芽指数(大于等于70%)、杂草种子活性(5株/3L)和腐熟度的要求,更新了原本按照NY 884要求的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,此举提高了有机肥生产的门槛,更明确和保护了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的方向。这样一来,原本使用工业废渣制作的有机肥的无良商家,将彻底无处遁形。

4.除此以外,新标准还调整了


  • 取消了强制性条款的规定;

  •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 ;

  • 增加了腐熟度和种子发芽指数的术语和定义 ;

  • 增加了生产原料分类管理目录及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 ;

  • 删除了对产品颜色的要求 ;

  • 增加了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的限定 ;

  • 修改了总氮、总磷和总钾含量的测定方法 ;

  • 增加了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和种子发芽指数的测定方法 ;

  • 修改了检验规则 ;

  • 修改了包装标识要求,增加了原料类型 ;

以下为正文全文——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/T 525-2021
有机肥料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

前言

    本文件按照GB/T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

    本文件代替NY525-2012《有机肥料》,与NY525-2012相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a)取消了强制性条款的规定;
b)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(见1);
c)增加了“腐熟度”和“种子发芽指数”的术语和定义(见3.3、3.4);
d)增加了生产原料分类管理目录及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(见附录A和B);
e)删除了对产品颜色的要求(见4.2);
f)修改了总养分的质量分数(见表1);
g)增加了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的限定(见表1);
h)增加了种子发芽指数的限定(见表1);
i)修改了有机质含量的计算方法及质量分数(见表1、附录C);
j)修改了总氮、总磷和总钾含量的测定方法(见附录D);
k)增加了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和种子发芽指数的测定方法(见附录F和附录G);